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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未发现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

2017-12-05 09:00  作者:江门日报   

重视结核病防治 建立多重防控屏障
我市未发现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

 

我市十分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,定期组织人员到学校普及防治结核病知识。

 

  江门日报讯 (文/图 记者/李银换) 近日,湖南省桃江县两所学校发生的结核病聚集性疫情,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那么,我市的情况如何?记者从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获悉,我市每年新增结核病仅数十例,有出现学生散发病例,但未发现学校聚集性疫情。近段时间来,我市加强对学校结核病的筛查、疫情监测和汇总分析,以及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,保障更多师生的健康。

  建立多重屏障

  防控结核病聚集性疫情

 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,主要通过空气传播,传染性极强。而学校又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,相互接触密切,若防控不到位,很容易受到结核病的传染。

  一直以来,我市十分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,建立起一道道防控屏障。在桃江两所学校出现结核病聚集性疫情事件后,市卫生计生局、市教育局两部门于11月22日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治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重视结核病防治;完善工作机制,加强联防联考;加强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,建立长效机制。

  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所长陈志宇表示,《江门市“十三五”结核病防治规划》要求,到2020年,全民结核病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%;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。要实现这一目标,要求政府部门、学校、结防机构等多方面配合,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,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,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。

  作为结核病防治机构,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,发现结核病或疑似结核病率报告信息,及时进行调查核实,及时确诊并报告、反馈,同时严格落实学校肺结核病例的及时规范治疗及休复学管理,做到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的早发现早处置,有效防止疫情蔓延。

  陈志宇表示,若发现学生结核病个案,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,由学校及时上报病例,再由结核病防治所介入。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,对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筛查,对学校宿舍、课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。

  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

  早发现早治疗是关键

  作为一种“古老”的传染病,结核病是我国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和病死率均居第2位的传染病,不少人对此依然存在误区。

  “只要按规范治疗,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,治愈后就不会有传染性,早发现早治疗是关键。”陈志宇表示,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—8个月,耐药肺结核治疗全程为18—24个月。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,绝大多数肺结核病人都可以治愈。而一旦不规范治疗,容易产生耐药肺结核,此时治疗率低,治疗费用高。

  陈志宇提醒,如果咳嗽、咳痰这些症状持续两周以上,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,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,肺结核还会伴有痰中带血、低烧、夜间出汗、午后发热、胸痛、疲乏无力、体重减轻、呼吸困难等症状。一旦确诊为结核病,切忌带病上课,要严格遵医嘱坚持规范治疗、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。结核病患者应不随地吐痰;咳嗽、打喷嚏时掩口鼻;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,如必须去,应当戴口罩;居家治疗的结核病患者,应当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,保持居家通风,佩戴口罩,避免家人被感染;结核病可防可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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